台中市選舉委員會第一九六次委員會議紀錄
一、時間: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(星期五)上午十時 二、地點:臺中市政府二樓中正廳 三、主持人:張主任委員啟民 紀錄:劉美華 四、出席人員:蕭清杰 蔡壽男 薛秋發 方邦良 林敏雄、蔡大森 賴瑞彬 廖幸弘 請 假:陳若慧 五、列席人員:王正喜 吳啟瑞 鄭乾隆 陳麗貞 江惠雯 徐順賢 賴素金 粘榮祥 邱秀英 黃馨儀 陳嘉揚 林佳慧 林明耀 劉臺忠 六、主席致詞:(略) 七、報告事項:(略) 八、審議事項: (一)案由: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本市北屯屯區第501、503投開票所,擬變更設置地 點(如附件一),請審議。(提案單位:第一組) 說明:依據臺中市北屯區公所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公所民字第○九三○○二 三九四一號函。 決議:基於警方治安上考量,仍維持原設置地點北新國中九○三教室及八一五 教室。 (二)案由: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臺中市選舉宣導工作實施計畫草案(如附件二), 請審議。(提案單位:第三組) 說明:依據臺灣省選舉委員會九十三年十月八日九三省選三字第○九三○一五○ ○一九一號函頒「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臺灣省各縣市宣導工作實施計畫」 辦理。 決議:修正通過。修正內容為:第(七)項其他宣導第2點及3點中「本市」改為 「本會」。 (三)案由: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臺灣省臺中市候選人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要點(草案 )暨政見發表會日程表(如附件三),請審議。(提案單位:第三組) 說明:依據臺灣省選舉委員會九十三年十月八日九三省選三字第○九三○一五○ ○一七一號函頒「第說明:六屆立法委員選舉臺灣省暨各縣市公辦政見發 表會實施要點」規定訂定。 決議: 一、本次選舉不辦傳統政見發表會。並修正為「電視政見發表會實施要點」 另要點第三項政見發表會場數及辦理方式:修正為共舉辦四場。 二、臺中市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場次第一場(十二月二日)為蕭清杰委員 、第二場(十二月三日)為賴瑞彬委員、第三場(十二月四日)為蔡壽 男委員、第四場(十二月五日)為薛秋發委員主持。 (四)案由: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,候選人得票數統計看板設置地點及注意事項如說 明,請審議。(提案單位:第三組) 說明: 一、有關候選人得票數統計看板,擬援依往例設置於市政府(民權路)前人 行道。 二、看板設置及照明設備,由本會行政室另行招商辦理。 三、為計票作業需要,請警察局於投票日前一星期,於看板設置地點公告「 本處於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一日將設置開票統計看板,當日嚴禁車輛停放 ,違者拖離。」 四、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下午四時,請臺中市警察局派員管制該路段之交 通,以免影響計票作業。 決議:以本市各區各候選人得票數及全市總票數製作看板公告。 九、散會:十二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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